有人学了客体关系理论,总结出两句话:“我爱你,与你无关。”“你爱我,那是你的事。”这两句话的意思是一样的,即,爱在爱者的心中,与被爱者没有任何关系。或者说,爱是投射,从对方身上看到自己。也可以说,爱别人,就是把对方当成自己的一部分(自体客体)或者自己身体的延伸。爱别人,其实就是爱自己;爱即自恋。
恨也是如此。你恨一个人,并不是因为他有多么可恨,而是你的心中有恨,你把恨投射到他的身上。或者,你把他当作自己的身体来使用,结果发现没那么好使,不能完全遂你的心意,于是产生挫败感,恨铁不成钢。恨别人,其实就是恨自己,说明对自己不满意。
怕也一样。怕一个人,并不是因为他可怕,而是你的心中有怕,把怕投射到他身上。怕什么呢?就是怕自己,怕自己的某一部分,譬如本能的冲动,或者阴影。
因此,我们常常会把别人一句中性的话,一个中性的动作,理解为对自己的批评、责备、羞辱、歧视、威胁。其实,别人的话语和动作是中性的,你自作多情了。“世上本无事,庸人自扰之”。
知道了这个道理,我们就可以坦然面对一切,即便人家确实是在批评、责备、羞辱、歧视或威胁你。这是因为,他这样做,那是他的事,与我无关。他把不良情绪投射到我的身上,我也没办法。我只要不接他的招,不中他的圈套就行了。
这话怎么听起来像耍无赖?让人觉得很别扭。客体关系理论真的是这样吗?那不成了彻头彻尾的主观唯心主义了?
其实,客体关系理论的宗旨是破除客体关系,还原真实的关系,而不是把一切人际关系都归结为客体关系,然后随意修改,用耍无赖的客体关系代替神经过敏的客体关系。
真实的关系就是当下的关系,完全就事论事,不受习惯模式的影响,不是强迫性重复。例如,我不小心踩了别人的脚,他很生气,我赶紧说“对不起”。我不能说他的生气与我无关,是他自己的不良情绪的投射,否则就是耍无赖。当然,他生气,可能跟他的性格有关。有的人被人踩一脚是不会生气的,或者只会生闷气。另外,他生气,可能是因为他刚换了新鞋子,而且是女朋友送的,价钱也很贵,或者他的脚本来就有伤,被我一踩,钻心地痛。然而,这些都只是潜在的因素,直接原因是我踩了他。所以,我必须向他道歉。
过分在乎别人的看法,把别人的事情揽到自己身上,为别人的情绪买单,被别人的情绪所左右,这叫“敏感性关系妄想”,属于客体关系的投射。
所谓客体关系就是早年的母婴关系的记忆,也称客体关系表象。刚出生的婴儿处于“自闭”状态,与外界尚未形成联系,外面的一切都和它没关系。两个月后,婴儿与母体形成联结,进入“共生”状态,其特点是,婴儿和母体浑然一体,不分彼此,同喜同悲。客体关系表象被带到现实生活中来,会导致关系的扭曲。人际冲突和情感纠葛,多半是客体关系的投射。所以,理清客体关系,消除它对人际关系的不良影响,对于社会安定与和谐,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怎么理清呢?就是把客体关系和真实的关系区分开来。例如,我不小心踩了别人一脚,他很生气。如果我认为他是蓄意报复,早就对我怀恨在心了,或者我是一个不受欢迎的人,总是给别人添麻烦,那就是客体关系的投射,因为实际情况不是这样的。反之,如果认为别人的喜怒哀乐和我一点儿关系也没有,这也是对关系的歪曲,属于“自闭”阶段的客体关系的投射。
前几天学到一个词,叫“吸引力法则”,意思是说,一个人所遭遇到的一切,都是自己吸引过来的。心态好,就会遇到好事;心态不好,就会遭到不幸。所以,调整心态很重要。只要把心态调好了,那就什么问题也没有了。于是,许多人整天忙着调整心态,痴迷于灵性成长。这跟精神分裂症又有什么区别呢?我管它叫闭门造车、刻舟求剑、掩耳盗铃、痴心妄想。(2010-07-15 14:48:06)